高新企业认定
1.政策享受
取得证书当年,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可享受三年减免。第四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条件和新申请一样。
2.申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三年授权或独占许可专利15项以上(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具有同等权利);如企业有发明专利授权1项即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注:申报当年授权或独占许可的专利不算,必须是前三年授权或转让的专利。
2)产品(服务)属于《认定办法》的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内地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满一年但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1、政策解读:为企业介绍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政策和规定,增强企业对科技政策的认识。
2、企业测评:对企业综合情况作出诊断,提出改进意见和方法,协助企业申报高新认定。
3、组织指导:按照要求,协助、指导企业完成高新企业申报材料的编制,并保证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4、知识产权的完善:对于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空白,不能满足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硬性要求的,可通过我司的资源和优势,提供实施方案并代为解决。
5、难题攻关: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组织编写中出现难点问题,组织相关专家研讨诊断并提出解决措施。
6、材料整理汇编: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汇总、编制,核实相关附件,按规定份数印刷装订成册。
7、申报跟进:申报材料呈送后,继续为企业关注审批进展情况,并就有关事项及时与企业沟通。
证书样本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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