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介绍
加利福尼亚州65号提bai案《安全饮用水和有毒du物质强制法令》于1986年11月颁布实。该提案的目的是维护加州饮用水源不受已知致癌、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污染,维护大众健康。提案要求商家经过明晰合理的标签警告消费者产品中含有已知的毒性化学物质。现在已经有超越900种化学物质被加州认为致癌或具有生殖毒性,列入化学列表中。
二、对一切在加州出售的产品形成影响。
案例产品:1、珠宝、玩具
2、电气装置、玻璃陶瓷材料
3、服装、饰物、药、农药、染料
4、化妆品、礼品
5、制造或施工用品、化学过程的副产品如汽车尾气、烟雾、天然气燃烧等
三、提案的核心要求:
1、不容许将提案列明的危险物质排放到引用水里。2、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对列明的物质,必须警告,除非暴露含量特低,不会造成风险)。
扩展资料:
案例:
法院对最近一起65号文件提出的诉讼做出了一项新的试行判决,判定被告必须重新制作那些外部装饰含有铅和镉的玻璃器皿和陶瓷品。达到再制作标准的产品可以在加州出售而无需标有65号文件所要求的警告。
产品包括:
1、用于食物或饮料储存、盛放的玻璃和陶瓷制品
2、非食物或饮料用玻璃和陶瓷制品(日用品)
3、外部装饰是指产品外部表面上着色的图形、设计及制作。
4、对于不能达到再制作标准的产品,需在产品上标有65号文件要求的警告。
下面列出的是一项已达成共识的关于玻璃器皿和陶瓷器皿警告标识的的指导方针。
所有儿童产品:
1、外部装饰,包括边缘区,只能使用含有少于0.06的铅和 0.48镉的装饰材料。
2、食品/饮料产品(边缘装饰过的)
3、外部装饰,包括边缘区,只能使用含有少于0.06的铅和 0.48镉的装饰材料。
4、所有延伸至边缘区的外部装饰只能使用无可检测的铅或镉的装饰材料(≤ 0.02%铅, ≤ 0.08%镉)。
非食品/饮料产品:
1、在进行擦拭试验时(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测试方法第9100号),外部装饰的铅必须少于1.0μg或镉少于8.0μg。或者
2、外部装饰,包括边缘区,只能使用含有少于0.06的铅和 0.48镉的装饰材料。或者
3、在进行擦拭试验时(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测试方法第9100号),所有表面的装饰部分都必须只含有低于4.0μg的铅或是32.0μg的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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