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认证简介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指的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
一、级别划分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用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CS3级(良好级)、CS4级(优秀级)、CS5级(杰出级)。
二、申请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1年以上;
社会信誉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
三、申请流程
申请企业自主选择评估机构,提交评估申请;
评估机构确定受理评估后,与申请企业签订评估合同;
申请企业向评估机构提交评估资料,评估机构进行文件评审;
文件评审通过后,评估机构实施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机构做出机构推荐的评估结论,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推荐为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报评估工作部备案审查通过后,得出最终评估结果;初次申请级别不得高于CS2级(基本级)。证书有效期内,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以逐步进行升级,不可跨级别申请;
评估机构推荐为CS3 (良好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评议会,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议,得出最终评估结果;
评估机构推荐为CS4级(优秀级)、CS5级杰出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评议会,申请企业现场答辩(再评估时不需要现场答辩),
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议,得出最终评估结果。
四、再次申请
获证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再评估申请,再评估程序与初次评估程序一致。再评估过程中,对未能达到相应级别能力要求的获证企业进行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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